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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后,保留了婺源县林业局(为县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科级单位),设局长1名,副局长2名,归口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。局机关设下列10个行政股室(现均由事业干部兼任),10个事业股室,三个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:县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、江西婺源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、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。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 11名(在职在岗5人、退二线6人)。有财供人员90人,聘用人员15人。

主要工作职能:负责全县森林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及其生态保护修复;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;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;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;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,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;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,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;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等工作;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;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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